云浮广东云浮试行“商转公贷款”
  • 作者:gjj
  • 发表时间:2024-09-14 10:10

9 月 12 日,广东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 9 月 13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开办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即“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办理需满足一定要求。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不能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要已正常归还 1 年(含)以上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需取得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云浮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需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能正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该住房仅存在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权,不能有查封、扣押、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在额度和期限方面,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贷款余额和房屋评估价值,贷款期限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年限。


扩展资料: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等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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